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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人,会不会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2025年04月24日来源: 法律文书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中“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成为司法审查重点。

职业放贷行为不仅可能被认定民事行为无效,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一、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 

职业放贷人通常指未取得金融许可,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多次向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案件数量与金额门槛  

连续三年:同一原告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涉及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在同一中级法院辖区累计30件以上。 

年度内:同一原告在基层法院涉及10件以上,或中级法院辖区15件以上;或案件5件且金额达100万元,3件且金额达1000万元。 

2、行为模式特征

格式合同:使用统一模板借据,条款预先拟定且留有空白待填。 

资金来源异常:借款本金以现金交付但无佐证,或实际支付利息明显高于约定。 

催收手段违法: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催收,或多次因借贷纠纷被诉。 

 3、刑事立案标准

个人:违法放贷累计金额2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80万元以上; 

单位:违法放贷累计1000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400万元以上。 

严重后果:导致借款人自杀、精神失常或死亡。 

二、法律后果 

1、民事层面:借贷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57条,职业放贷行为因违反金融管理强制性规定被认定无效,已收取的利息需返还,本金可主张返还但需扣除合法范围内利息。 

2、刑事层面:涉嫌非法经营罪或违法发放贷款罪

非法经营罪:符合《刑法》第225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特别严重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法发放贷款罪: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放贷,数额巨大可处5年以下徒刑(《刑法》第186条)。 

三、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张某职业放贷案

张某在2022年至2024年间,以年利率36%向30余名不特定对象放贷,累计金额达500万元。

其借据均为统一模板,且多次通过威胁手段催收。

2024年,因借款人李某自杀,张某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院认定: 

1、张某在3年内涉诉民间借贷案件25件,符合“职业放贷人”案件数量标准; 

2、放贷行为导致借款人死亡,构成“情节特别严重”; 

3、最终以非法经营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6年,并没收违法所得。 

四、律师建议 

1、合规放贷:个人或企业应避免向不特定对象多次放贷,年利率不得超过法定上限(现行LPR的4倍)。 

2、证据留存:若为合法借贷,需保留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及双方身份关系证明。 

3、风险预警:若涉诉案件频繁,建议提前咨询律师,避免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刑法》第186条、第225条 

《民法典》第157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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