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政策导向及业务流程!
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是我国银行体系向境外离岸人民币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制度性安排。
早在2009年我国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时,政策上已允许境内银行对境外银行开展账户融资,以满足境外银行临时性的资金需求。
账户融资资金流动对我国整体跨境收支水平影响较大,无论监管部门还是银行机构对账户融资业务关注度较高。
基于账户融资顺周期性,历史上监管部门在人民币汇率贬值背景下,多次对账户融资进行调控或窗口指导。
近期在美元指数高位、人民币贬值压力不减背景下,账户融资的关注度提升。
本文详细介绍账户融资相关政策及演变、业务流程等。
一、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介绍
人民币跨境账户融资业务必须通过境外参加行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办理结算。
为便于读者了解境内银行代理境外参加行清算模式,先简单介绍我国目前跨境人民币清算模式及清算系统。
跨境人民币清算模式。
可以简单理解为基于什么类型的账户完成跨境人民币资金清算。
目前我国有三种模式完成跨境人民币业务清算,分别是代理行模式、清算行模式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NRA)模式,其中代理行模式和清算行模式早在2009年跨境跨境贸易人民币试点时已搭建,代理行模式是境外银行在国内银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由国内银行代理完成资金清算,清算行模式就是境外参加行在海外清算行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完成资金记账清算,两种模式是人民币清算的主流,人民币NRA模式是在后续试点发展过程中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形成的模式。
跨境人民币清算系统。
有了上述三种账户模式后,还需要清算系统进行清算,跨境贸易试点之初人民币清算系统是大额支付系统(HVPS),后为提高清算效率,2013人民银行组织开发CIPS系统,2018年CIPS系统二期上线后,跨境人民币清算全部转为使用CIPS系统,CIPS系统分直接参与者和间接参与者,间接参与者在直接参与者开立结算账户,委托直接参与者完成资金清算。
信息传递系统。
资金的清算还需要信息流,即交易信息的交互传递,CIPS系统兼具清算和报文传递功能,但主要仅限于通过专线直连接入CIPS的直接参与者之间。
目前,我国跨境人民币信息传递主要依赖于SWIFT系统。
举一个代理行清算模式完成跨境人民币清算的例子:
假如我国企业A向新加坡企业B进口服装100万人民币,A企业国内开户行为A1银行,A1银行是CIPS的间参行,在国内CIPS直接参加行C开立清算账户,B企业新加坡开户行是B1,其中B1银行与国内D银行建立人民币清算代理行关系,开有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国内银行D是CIPS直参行。
全部支付流程如下:
第一步,我国进口企业A通过开户行A1柜台或者网银等发起100万人民币付款。
第二步,A1银行收到指令后,扣减企业A企业账户内100万人民币后,通过SWIFT报文将相关交易信息传递给国内C银行。
第三步,国内C银行收到指令后,扣减A1银行在C银行清算户内100万人民币。
第四步,国内C银行完成扣款后,通过CIPS系统将清算信息传递给国内银行D,CIPS系统会自动扣减国内C银行在CIPS系统中账户100万人民币,同时增加D银行在CIPS系统中账户100万人民币(CIPS账户是记账账户,最终是通过C银行和D银行HVPS清算账户完成清算)。
第五步,D银行收到资金后,通过SWIFT将交易信息传递给B1银行,增加B1银行在D银行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100万人民币。
第六步,B1银行收到资金后,向出口企业B在B1银行人民币账户增加100万人民币。
01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定义
指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境内银行为境外参加银行开立的, 用于代理境外参加银行进行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账户。
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是联通在岸和离岸市场完成人民币在国内清算重要账户,人民币三大清算渠道模式之代理行模式,正是基于境外参加银行在境内代理银行开立的同业往来账户完成资金清算。
其本质是通过记录会计借贷核算实现资金清算功能。
02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业务规则
根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明确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的流程。
账户开立:实行事后备案制。
事前,境外参加银行提供其在本国或本地区的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本国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作为开户证明文件。
事中,境内代理银行对境外参加银行提交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认真审查。
事后,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代理结算协议复印件、境外参加银行的开户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其他开户资料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账户变更和撤销:境外参加银行开户资料信息发生变更的,境内银行需及时对同业往来账户信息进行变更。
境外参加银行因业务变化、机构撤并等原因,不符合账户开立条件党的,境内银行需及时撤销同业往来账户。
03同业往来账户开立流程
1、境内银行与境外银行沟通合作意向,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
2、境外参加行向境内代理行提出开立同业往来账户的申请
3、境内代理行和境外参加行签订人民币代理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账户开立条件、账户变更和撤销的处理手续、信息报送授权等内容。
4、境外参加行提交开户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包括
1、在本国或本地区的登记注册文件或者本国监管部门批准其成立的证明。
2、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签字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授权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指定签字人的授权书、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被授权人是本单位员工的证明。
4、其他开户证明文件。
5、境内代理行对境外参加行开户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后, 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6、 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向RCPMIS 报送相关开户信息。
二、历史上人民币账户融资演变情况
01正式开办阶段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拉开我国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的序幕。
试点之初,为解决境外参加行及离岸人民币市场人民币流动性紧张问题,推出多项补充离岸市场人民币措施,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是其重要一项内容。
2009-2013年,随着我国人民币国际化深入推进,离岸金融市场对人民币的需求水涨船高,监管部门放开账户融资的上限和期限,该阶段政策导向上是积极推动账户融资开展。
02“811”汇改后收缩调整
2015年“811”汇改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结束单边升值状态,开始走向双向波动,人民币汇率大幅贬值,为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金融监督部门对部分大型银行账户融资进行窗口指导,不鼓励开展账户融资业务,调控一直持续到2017年末。
03中美贸易摩擦后收缩调整
2018年8月,中美贸易摩擦爆发,人民币汇率承压,资本流出压力加大,为维护人民币汇率稳定,2018年后半年,金融监督部门再次对账户融资进行窗口指导。
2020年初,随着外汇市场压力缓解及推进人民币国际使用的需求,账户融资逐步恢复。
04
当前我国人民币汇率形势
2023年以来,在美、欧等主要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收紧背景下,人民币对美元汇率走弱,较年初贬值4.55%。
今年以来,美国通胀再次超预期反弹,进一步加深市场对美国降息时点推迟的预期,美元指数站在近半年高位,人民币汇率一度贬值至近4个月最低值,人民币汇率继续承压。
在此背景下,监管部门是否会调控账户融资,可以拭目以待。
05账户融资管理容易受到调控?
为什么人民币汇率贬值下账户融资管理更容易受到调控?账户融资政策初心是满足境外银行开办人民币业务的资金需求,提供离岸人民币流动性供给,促进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
但账户融资规模具有较强的顺周期性,人民币汇率贬值,账户融资流出规模变大。
账户融资流出规模变大,将进一步使人民币汇率承压。
其原因是人民币贬值期间,一般而言,境内外利差及汇差扩大,存在套利空间,境外参加银行投机套利行为,会明显导致账户融资流出规模加大。
而境外参加银行是否出于账户资金需要还是基于投机套利开展账户融资,监管部门和银行机构均很难识别,何况境内银行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有利可图。
所以,人民币汇率贬值下账户融资很容易被监管部门逆周期调控,甚至对部分银行窗口指导,叫停账户融资。
举一个例子,目前国内6个月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在2.2%-2.4%左右,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6个月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在3.4%-3.5%左右,点差100BP左右。
境外参加银行A在国内银行B以一个相对较低的成本进行账户融资后,在离岸市场将资金进行拆出,进行套利,并且合作的交易对手方是银行机构,这种套利基本是无风险套利,无风险套利行为会导致账户融资流出规模扩大。
三、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介绍
1、账户融资定义
账户融资指境内代理银行为在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的境外参加行办理的人民币资金融通业务, 目前仅限融出业务。
人民币跨境账户融资业务必须通过该境外参加行的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办理结算。
案例:越南A银行是广西B银行重要客户,2019年,越南A银行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并在B银行开立人民币清算账户(同业往来账户)。
今年以来,随着境外离岸市场人民币流动性趋紧,A银行产生人民币融资需求,并向开户行B银行申请融资,B银行完成额度审核、协议签署等一系列融资前期安排后,为该同业客户办理了跨境账户融资业务5亿元,缓解了境外客户人民币流动性紧张。
2、账户融资相关政策
2009年7月,人民银行联合六部委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公告〔2009〕第10号,以下简称10号文)。
明确境内代理银行可以为境外参加银行提供人民币账户融资,用于满足账户头寸临时性需求,融资额度与期限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随后人民银行发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发〔2009〕212号,以下简称212号文)。
212号文明确账户融资额度和期限要求。
2013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第168号),上调账户融资额度,延长账户融资期限。
2018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跨境人民币账户融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货政二2018年2号),取消暂停境内银行账户融资限制,境内银行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开展对境外参加银行的人民币账户融资业务。
人民银行按代理银行账户融资余额占其上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的比例设定逆周期系数,并根据跨境资金流动形势进行调整,目前该系数为3%。
2018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管理 支持金融市场开放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8年96号),继同年1月取消境内银行对境外银行账户融资限制后,该文件也取消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对境外参加银行账户融资限制。
3、账户融资办理流程
办理账户融资前置条件:
1.政策要求上: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
境内银行与境外参加银行建立人民币代理行关系,并为其开立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是开展账户融资前提条件。
同业往来账户的流程及要求见本文开篇。
2.银行展业要求上:满足银行内部评级要求,并事前对境外银行开展同业授信。开立同业往来账户后,境内银行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决定是否开展账户融资,更多是银行自身业务展业要求。
完成前置条件后,以单笔账户融资且境外银行将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开在某市级分行为例。
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境外参加银行提交同业往来账户融资需求。
第二步,境内代理银行对账户融资进行审核。
大行账户融资一般属总行事权,需要总行审批。
开户行书面向省级分行金融机构部(金融同业部)报送业务申请→分行审核通过后,书面向总行金融机构部(金融同业部)提出申请→总行金融机构部(金融同业部)进行业务审批。
第三步,签订账户融资协议。
总行审核通过后,境内开户行与境外参加银行签订《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融资合同》,约定融资金额和期限等双方权利和义务信息。
第四步,资金划转至同业往来账户。
按照合同要求,收到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后,境内银行将资金划转至同业往来账户。
第五步,到期还款。
到期偿还本金利息。
4、账户融资管理要求
额度和期限要求。
境内银行开展账户融资金额不能超过境内代理银行上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的3%,上年末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是以银行总行为法人单位,分支机构开展的账户融资统一占用总行额度。
账户期限不能超过1年,原则上不能展期。
信息报送要求。
境内代理行对境外参加行办理账户融资的, 应在业务发生后次工作日内报送“跨境同业融资信息”,在到期还款时,报送利息跨境收入信息,本金汇划不需要报送跨境收支信息。
资金划转要求。
资金应汇出至境外参加行的同业往来账户,收款行应为境外参加行本身,不得向其它机构或个人开展融资。
汇出时银行应凭借账户融资协和境外参加行的汇款指令办理汇出,偿还时,如无特殊情况,无需审核资料。
币种要求。
基于人民币同业往来的账户融资,业务币种仅限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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